浅谈报业“广告套餐”的广告投放
2011年11月29日
早在1997年,福建省首届98投资洽谈会上,中央级媒体经济日报社、联合福建日报社、东南卫视等新闻媒体,推出报纸电视联合“广告套餐”,付款20万元,可以在《经济日报》、《福建日报》各一整版套红广告,同时获赠东南卫视5分钟广告(名义赠送,实际3家媒体统筹分配),针对参加投洽会的参展商提供有效的“广告套餐”,并成功地达到投洽会在全国全省的宣传效果。“广告套餐”制定的必要性和措施进一步探讨,供业界人士参考。
早在1997年,福建省首届98投资洽谈会上,中央级媒体经济日报社、联合福建日报社、东南卫视等新闻媒体,推出报纸电视联合“广告套餐”,付款20万元,可以在《经济日报》、《福建日报》各一整版套红广告,同时获赠东南卫视5分钟广告(名义赠送,实际3家媒体统筹分配),针对参加投洽会的参展商提供有效的“广告套餐”,并成功地达到投洽会在全国全省的宣传效果。“广告套餐”制定的必要性和措施进一步探讨,供业界人士参考。